二三线城市楼市成交现回暖 该买就买

2014年06月23日 11:8 1427次浏览 来源:   分类: 相关新闻

  分析人士认为,房价上涨的速度远远高出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,刚需买房宜早不宜迟
  “目前整个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整后已平稳,特别从最近几周的情况来看,市场整体在回暖,市场参与方的信心均在恢复。”恒大集团执行董事、副总裁何妙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。
  在经历了近半年的调整期后,部分区域的楼市确实已经有了回暖的迹象。CREIS中指最新数据显示,上周(6月9日至15日)40个城市累计成交面积环比上涨13%,同比上涨7%。同时,国家统计局5月份的数据也显示,与去年同期相比,70个大中城市商品房价格上涨有69个。
  未来房价将出现反弹
  实际上,诸多业内人士也看好市场的回暖趋势。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在3月份就表示,只要全国GDP能完成增长7.5%的目标,一线城市房价肯定会有10%的上涨,二线、三线城市则有5%左右的上涨。“楼市形势并非如媒体报道的悲观,不能用个别市场来代表整体走势。长远来看,房地产的主战场在二线、三线城市。
  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近日也表示,在宏观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,房地产行业肯定会跟着下行,没必要因为一时的交易量下降就对房地产绝望。“我不敢预测明天的房价,但我敢说未来肯定会有一个反弹,有能力或有需求的购房者该买就买,不必挑时间。”
  同时,有业内专家认为,近期尽管关于楼市走向的争议很多,但事实是房价依然坚挺,各种数据均显示房价仍然较为平稳。从此前的经验来看,房价上涨的速度远远要高出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,刚需买房还是宜早不宜迟。
  此外,瑞银6月份发布的报告称,中国房价不会出现崩盘。两个关键因素决定了这一趋势,一是房贷违约风险整体上可控,购房者不太可能被迫出售住房;二是政府仍有能力和意愿应对房地产下行,决策层已经开始增加基础设施投资、加快保障房建设、推进有助于增长的改革,政府还可以放松一线、二线城市的限购政策,放松对房地产行业的信贷、降低首付比例,以及放松三线、四线城市的户籍制度,从而支持当地住房需求。
  二三线城市楼市回暖
  在近期成交回暖的城市中,前期调整较大的二线、三线城市表现尤其突出。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数据显示,5月份,15个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为968万平方米,环比增长15.8%,同比仅减少2%。其中有9个城市出现了上涨,涨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分别为天津市、南宁市和成都市,增幅分别达到69.3%、61%和52%;同时,三线城市成交也有所反弹。5月份,11个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为239万平方米,环比增长11.2%,同比减少19.8%。其中,有8个城市的成交量出现环比增长。
  据悉,6月21日和6月22日两天,安徽省合肥市恒大中央广场、河南省平顶山市恒大名都分别开盘。其中恒大中央广场开盘销售25.6亿元,恒大名都开盘销售6.1亿元。两个盘单价均持平甚至略高于当地周边的市场均价。同时,这两个项目均刷新了楼市销售纪录,其中,恒大中央广场创造了全国楼市今年开盘的销售纪录,恒大名都创造了今年三线城市的开盘销售纪录。
  对此,有业内人士认为,恒大是中国布局最广的房企,绝大部分楼盘定位刚需,对市场变化最敏锐,其销售情况最能体现中国楼市的整体趋势,两个楼盘的热销反映了二线、三线城市楼市已经回暖。
  同时,准确的定位也是恒大两个楼盘热销的原因。据悉,刚需置业仍是合肥市2013年商品住宅市场的主流需求。2013年,合肥市居民购买合肥的商品住房套数占总量的比例为66.85%,安徽省其它城市居民购买合肥市的住房占总量的比例为27.88%。可以说,合肥市去年销售的住房九成是被省内居民买走的,省内居民对合肥市商品房认可程度较高,外省居民购房较少。
  随着二线、三线城市成交量的回暖,部分房企的销售额也出现了回升势头。
  根据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数据显示,截至6月9日,已经发布销售数据的全国19个上市房企5月份合约销售额为738亿元,环比微涨2.5%。其中,恒大在过去数月一直保持强劲的销售势头,万科、保利等其它龙头企业销售额出现企稳回升的势头,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中小型房企由于调整策略缓慢,销售额持续下滑。
  今年5月份恒大合约销售金额同比上涨28.3%,万科同比上涨3%,保利地产同比增幅由负转正,销售金额同比上涨10%,销售回暖的迹象相当明显。前五个月,恒大地产销售金额同比增长65%,是千亿元级房企中增幅最大的。

责任编辑:四笔

如需了解更多信息,请登录中国有色网:www.adhaniscuber.com了解更多信息。

中国有色网声明: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。
凡注明文章来源为“中国有色金属报”或 “中国有色网”的文章,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。
如需转载,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( 邮件:cnmn@cnmn.com.cn 或 电话:010-63971479)联系,签署授权协议,取得转载授权;
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“XXX(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)”的文章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构成投资建议,仅供读者参考。
若据本文章操作,所有后果读者自负,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