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》多省市涉及钛及钛产业

2021年02月04日 10:24 10458次浏览 来源:   分类: 钛资讯

    1月26日,国家发改委修订出台了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(2020年本)》,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。目录明确了中国西部12个省区市鼓励发展的产业范围。设置在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等西部12个省区市的鼓励类企业,可以享受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。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(含兵团)、内蒙古、广西等西部12省(区、市),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70%以上。同时,吉林延边、湖北恩施、湖南湘西、江西赣州按西部地区执行。
该目录保持了原有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基本稳定。第一部分继续援引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中的鼓励类产业和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》,并明确以上目录如修订将按新修订版本执行;第二部分继续按西部地区12省(区、市)分列,在各省(区、市)现有条目基础上适当增减和修改有关内容,既体现国家和西部地区产业发展导向,又照顾西部不同地区的差异。该项政策中与钛相关的内容记者作出总结。
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类型中,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对“低模量钛合金材料及记忆合金等生物医用材料”用钛有所涉及。而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,与钛相关的项目包括,记忆合金材料(钛镍、铜基及铁基记忆合金材料),钛合金冶炼及加工,原子能级海绵锆深加工产品。钛制品模具设计、制造。
在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中,设计钛产业内容如下。
重庆市:汽车、电子信息、装备、轨道交通、航空航天等产业用金属材料,铸锻轻合金材料。
四川省:高品质钛原料先进制造技术及应用(CaO+MgO≤1.5%);6万吨/年以上钛渣生产技术(电炉容量≥25000kVA);钒钛磁铁矿高效清洁分离提取技术开发及应用(钒钛磁铁矿开采回采率、选矿回收率、综合利用率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);钛材深加工及产品应用;钒钛磁铁矿高炉-转炉冶炼工艺(钒钛磁铁矿入炉比列≥60%)(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限制类、淘汰类项目除外)。
贵州省:钛金属冶炼新工艺技术开发(直接用高钛渣、金红石电解生产金属钛),钛材深加工及含钛精细化学品新产品开发及生产;白云石精细加工及综合开发利用。
云南省:有色金属产品开发及精深加工(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限制类、淘汰类项目除外)。
陕西省:高性能镁合金开发及生产、钛材深加工;商业航天及相关配套;新一代航天运载火箭发动机研制、测运控系统建设等,空间飞行器有效载荷及电子系统与设备;复合材料、激光防护材料的研制与生产;半导体、集成电路、连接器、传感器、人工智能处理器、新型电子元器件、高端芯片研制生产;新能源材料、钛/锆/镍/镁/锂等特种合金材料、特种非金属材料、特种橡胶材料、高硅氧玻璃纤维、高温合金、3D打印材料、超导材料、特种陶瓷、石墨烯、吸波材料、含能材料等新材料研制生产。
甘肃省:高性能镁、钛合金开发及生产。
宁夏回族自治区:钽、铌、铍、钛等稀有金属材料新产品、新工艺技术开发及生产。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(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):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;铸造、锻造、热处理、表面处理等基础工艺专业化服务(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限制类、淘汰类项目除外)。
此次修订重点体现四个方向:一是进一步支撑科技自立自强,二是进一步促进产业有序向西转移,三是进一步鼓励西部地区更好发挥特色优势,四是进一步支持西部地区补短板、强弱项。

责任编辑:淮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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