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拟取缔铝制品等出口条款

2007年12月26日 0:0 5457次浏览 来源:   分类: 铝资讯

  据中国商务部、中国海关总署周一公布,中国将另取缔589条出口条款,以禁止加工企业出口原料及再出口免税成品。
  该禁止名单包括铝产品、钢制品、矿物产品、石油化工产品等,于2008年1月21号生效,届时总取缔条款达1729条。
  商务部表示,该举措旨在限制低附加值产品出口,刺激加工企业发展高科技、高附加值成品,同时也表明政府加强资源保护。

责任编辑:CNM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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